关于做好兵团201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7号)精神,为做好兵团201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国家人事部、建设部《 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在“报考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二、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及科目
10月15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6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应试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请仔细阅读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进入此次考试的报名入口,按照操作提示进行报名。按照属地化管理方式,在规定的资格审核及确认时间内携带《报名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到所属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及确认等手续。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申请表》的上方。
(二)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及确认后,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三)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7月25日- 8月12日
现场审核与网上缴费时间:8月8日-8月12日(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8:30 节假日休息)
凡不属兵团单位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审查确认。
五、考试用书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应试人员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六、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准考证打印
考前15天由应试人员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八、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兵团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