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9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合格人员颁证工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查、办理资格证书及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设1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设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10个专业。
(四)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增报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上述合格人员必须进入“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的模块进行报名工作。其他人员进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模块进行报名工作。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24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四、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诚信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报名时携带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7月31日至8月10日,符合考试条件的,请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zg.cpta.com.cn),按以下程序在网上报名。
(一)考生注册。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之前,需要注册用户信息(用户名,密码及相关信息要牢记,可随时登录查看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注册信息即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照片、邮箱、电话。
(二)进入报名。考生需选择考试、选择省份及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级别进行报名。
(三)老考生及新考生。参加2015年(含2015年)以前的考试人员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报考人员照片全部重新采集。
(四)填报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如弄虚作假,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上传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六)资格审查。由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实施。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完成报名程序要求的步骤后,请登陆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sszczx.com),进入“考试报名建设类资格审查系统”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关于本次考试资格审查详细流程详见附件2,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并填写报名信息。审查通过及时在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缴费系统缴纳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5元(收费依据详见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甘财综发[1999]68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房地[2000]119号,甘价服务[2005]280号)。
审核时间:2016年7月31日至8月10日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4楼)
咨询电话: 0931-4659970 0931-4658602
(七)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6年7月31日至8月12日按注册名登录网站(http://zg.cpta.com.cn),按网络提示点击【缴费】,易宝支付点击【生成订单】进行网上缴纳考务费。资格审查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6年9月19日至9月23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zg.cpta.com.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95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均为56元。
七、 其它事项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已通过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时必须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区域内作答。
(五)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选择“老考生报名”,须正确填写原档案管理号,如果填写档案号不准确造成无法滚动成绩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如不准确在网上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
附件1:《2016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程序》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29日
附件1:
2016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程序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的。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的。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的。
(二)、增报专业报考条件: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上述合格人员必须进入“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模块进行报名工作。其他人员进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模块进行报名工作。
二、报考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31日至8月10日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6年7月31日—8月10日登录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sszczx.com),进入“考试报名建设类资格审查系统”入口申报资格审核。
(二)、注册中心网站资格审核成功后,请各位考生及时浏览注册中心资格审查是否通过,通过后进入注册中心缴费系统缴纳考试报名费。(缴费时间2016年7月31日—8月11日)注册中心缴费完成后,请及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zg.cpta. come.cn)查看审核结果,若审核通过,请按照要求及时缴纳考务费(缴费时间2016年7月31日至8月12日)。如若资格未审查或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注册中心联系。
四、由于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暂未领取,报考增项的考生需要在相应的资格证书栏目中上传注册中心网站公布的资格证书人员名单的qq截图即可。
三、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不用到注册中心当面审查,考生可以在本地通过网络实现报名。考试合格后,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携带资格审查时上传证件的原件和承诺书,领取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
备注:用户名和密码丢失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注册中心找回密码。
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