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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7日,住建部批准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率先试行行业从业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化试点。
9月26日,江苏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启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电子证书的通知》。2017年12月1日起,全面启用电子证书,停发同名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发放范围包括:
1、“现场管理人员”合格证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2、“安管人员”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办理变更、延续、复核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
为什么要试行电子证书的试点?好好的纸质证书,为什么要改成电子证书呢?
看看下面的对比,优劣高下一目了然。
这些数据太笼统,有什么证据吗?具体是如何实现的?
好处太多了,我们一个一个看。
好处1:查验方便
通过手机和上网两种方式,可以实现全球各地、全天24小时,随时查验。
好处二:降低成本
好处三:周期缩短
考试合格立即取证,变更办理立即生效,随时打印解决了保管难、补办烦的问题,随时随“机”取用遏制了企业扣证的行为,切实为持证人员带来便利。
据说使用电子证书后,证书获取周期由1个月缩短至1天,过去需要的六七个流程一键压缩,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好处四:信用监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通过网站查询、公众微信号查询或扫描证书二维码的方式对证书进行核验,减少人工验证出错。同时通过将个人数据纳入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一步加强持证人员信用建设。
好处这么多,究竟什么是电子证书?到底长啥样子?
电子证书,一般指数字证书,即互联网通讯中标志通讯各方身份信息的一串数字。提供了一种在因特网上验证通信实体身份的方式,人们可以在网上用它来识别对方的身份。
电子证书怎么来的?毕竟不能拿在自己手里,能保证安全吗?
一方面,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电子证照库已通过江苏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的信息系统安全检测;另一方面,本次电子签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要求,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不仅如此,双重安全保障可以有效杜绝假证伪证,将证书“李鬼”斩草除根。
既然好处这么多,试点的范围会不会扩大?
对于建筑领域改革住建部已多次表态,鼓励各地积极依法依规试行各项改革新举措,取得的成功经验将向全国推广!
文件原文: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启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电子证书的通知
苏建教〔2017〕47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泰州建工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减少企业和人员负担,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和监管效能,实现证照数字化管理目标,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5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在江苏省内开展从业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的复函》(建办人函〔2017〕470号)的要求,我省将启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公布的《江苏省涉企培训考证目录清单》,此次电子证书发放范围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现场管理人员”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二、实施方法
(一)启用
自2017年9月28日起,我省对上述发放范围内各类考试合格人员发纸质证书的同时,试发电子证书。2017年12月1日起,全面启用电子证书,停发同名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办理变更、延续、复核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持证人员通过相应业务系统获取电子证书及办理变更、延续、复核、注销等事项。
1.“现场管理人员”合格证书。个人凭帐号登录“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管理系统”(http://www.jscin.gov.cn/web/KSPXW/default.aspx)。
2.“安管人员”合格证书。所在企业凭帐号登录“江苏省建筑业信息监管平台2.0”(http://221.226.118.170:8080/index)。
3.“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所在企业凭帐号或由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代为登录“江苏省建筑业信息监管平台”(http://221.226.118.168:7080/jscbmis/)。
(二)查询验证
企业、持证人员或各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核验电子证书实时信息:
1. 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综合服务旗舰店-江苏住建厅旗舰店 –证照查询”(http://58.213.147.226:7080/QLSXHY_TY/MattersCenter/Pages/Housing.aspx);
2. 关注“江苏省建设信息”微信公众号;
3. 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三)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证书具备与同名纸质证书相同效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实名制、企业资质核准、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管理中应当认可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电子证书。
(四)样式
查询和打印输出的电子证书采用PDF文件格式(附件2)。
在使用电子证书过程中,企业、持证人员及管理部门如有疑问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考试与注册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
025-51868680 “现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025-51868235 “安管人员”
附件:
1. 关于同意在江苏省内开展从业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的复函(建办人函〔2017〕470号)
2. 电子证书式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9月26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