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 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 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 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免考条件
增 项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年底。
二级建造师
免考条件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增 项
(三)已取得北京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年底。
省份 | 条件(当省的只需满足任意一条) |
山西、广东、贵州、甘肃、 | 1、中专以上学历、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2年相关工作经验 |
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西、河南、湖北、广西、海南、四川、宁夏、黑龙江 | 1、中专以上学历、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2年相关工作经验 |
云南 | 1、中专以上学历、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2年相关工作经验(是云南的) 2、中专以上学历、5年相关工作经验 |
上海 | 1、中专以上学历、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2年相关工作经验、有上海暂住证 |
江苏 | 1、中专以上学历、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2年相关工作经验 |
河北 | 1、中专以上学历、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2年相关工作经验 2、中专以上学历、5年相关工作经验 3、工作15年以上 |
重庆 | 1、中专以上学历、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2年相关工作经验 2、中专以上学历、5年相关工作经验 3、工作15年以上、40岁以上 |
福建 | 1、中专以上学历、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2年相关工作经验 2、工作15年以上(仅限续考人员) 3、持有《福建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 |
浙江 | 1、中专以上学历、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2年相关工作经验 2、2年相关工作经验、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 |
山东 | 1、中专以上学历、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2年相关工作经验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山东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 |
新疆 | 1、中专以上学历、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2年相关工作经验 2、中高等院校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 |
陕西 | 1、中专以上学历、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2年相关工作经验 2、中专以上学历、3年相关工作经验 |
安徽 | 1、中专以上学历、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2年相关工作经验 2、需要社保 |
一级造价工程师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4 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 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 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5 年。
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 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业务工作满 3 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 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4 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 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2 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 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免考条件
安全工程师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文件精神执行。
免考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