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
津人专职〔2016〕26号
关于2016年度经济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文件安排,现将2016年度经济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附表所列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有关事宜可通过上述网址查询,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三、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我市的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报考人员,并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表
专业名称 | 考试日期 | 报考条件 | 报名时间 |
经济 | 11月5日 | 见津人专职〔2000〕9号 及津人专〔2002〕13号 | 8月7—22日 |
一级注册消防 工程师 | 11月12—13日 | 见人社部发〔2012〕56号 | 8月19—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