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公安消防支队,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为做好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安排在11月12日至13日进行,请各地按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见附件),认真做好各阶段的考务工作。
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全省考生定于2016年8月22日至23日进行网上统一报名,请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9月1日至2日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去年已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的老考生免审),省直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地点设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十三层)。各设区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地点由各设区市自行安排。
三、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年度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并要求报考人员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告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四、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五、考生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现役考生应着便装。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采取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客观题科目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六、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考试成绩,对仿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的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6年7月14日
附件1
福建省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
8月22日至8月31日 | 全省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
9月1日至9月2日 | 报考人员到所属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
8月22日至9月9日 |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能进行网上缴费) |
9月20日前 | 各设区市将新报考人员的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寄达省人事考试中心 |
10月中旬 | 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报考人员信息以ftp方式发送给有关设区市,请及时接收 |
11月4日起(考前8天) |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
11月12日至13日 考 试 | 11月1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3日(星期日) 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2017年1月下旬 | 可通过www.fjpta.com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
2017年5月 | 发放合格人员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