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青海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消防局将共同开展我省2016年度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及范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二、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见附件2),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方式: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报名。考生须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提交个人报名信息。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及报名费缴纳详见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网上报名时间:8月22日9时至9月1日24时
(三)网上缴费时间:8月22日9时至9月4日24时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间:8月27日9时至9月2日18时(中午休息1小时)
(二)资格审核地点:西宁市经济开发区金桥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2楼。联系电话:0971-8818075。
(三)资格审核方式:集中审核。各单位应将本单位全部报名人员资料统一收集后到资格审核地点进行审核。
(四)资格审核资料:
1.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考人员相关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人员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附件4)及出具证明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4.报名表(1份,由考生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
(五)注意事项
在2015年度已经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本次网上报名后,将自动显示资格审核通过,不必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五、考试时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时间:2016年11月12日、13日
附件:1.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doc
2.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2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3,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