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博日前发布《关于做好我区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后资格复审的通知》,从中获悉,2016年西藏一级消防工程师考后资格复审时间为3月31日前,请西藏地区各科目均达到卷面总成绩60%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资格复核,若逾期未交复核材料的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取消发放证书。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做好我区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考后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已于2017年2月28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网页链接)。根据人社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将对拟合格考生(各科目均达到卷面总成绩60%的考生)进行考后资格复核,请以上拟合格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如下材料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交到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考后资格复核。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若逾期未交复核材料的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将严格按照《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规定,取消考试成绩或取消发放证书的处理决定。
需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1、下载《合格人员登记表》(点此下载:),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2、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工作经历证明;
4、提供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注意: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下载地址:网页链接)。备注:部分考生由于毕业时间在2001年之前或者学历为中专学历,出现无法下载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这类考生可以通过毕业学校所在的省级教育机构开具证明。
温馨提示:考生需提交2张蓝底小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用于贴在合格人员登记表上,一张用于贴在证书上。
201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