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部分省市对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资格审核方式实行考后审核,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实行考后审核的省市都会陆续公布相关通知。近日,大立教育从商丘市人事考试网得知,关于2018年度商丘考区勘察设计类、执业药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十项专业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已经公布,以下为具体内容。
关于2018年度商丘考区勘察设计类、执业药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十项专业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自4月11日至4月30日(节假日、休息日除外)开始进行商丘考区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过结束后报送中国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证书打印,办理证书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间进行审核的,逾期不再办理。
二、资格审核人员范围
在商丘市报名参加上述十项考试且全科成绩合格的2017年及以后报考的考生和外省转入的考生,2016年度以前报名的考生不再提供审核材料。
三、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验过退回);
(二)2018年考试报名表或考试报名汇总表一份(考生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由省考试中心网站下载);
(三)申请免试科目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复印件清晰并用A4纸按序装订。
四、办理地点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职称科(中州路与长江路交叉口东南角,联系电话:0370-2590729)。
商丘市职改办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