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河南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公告》中得知,2016年河南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15日至8月26日期间,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24日至8月26日,具体资格审查规定如下:
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符合报考条件的新考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分级别、分专业汇总打印填写《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下称《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到各省辖市公安消防支队初审,初审通过后到所属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进行审查,然后将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省辖市符合免试条件的新考生,经省辖市公安消防支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后还须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50米出版大厦二楼)进行资格终审,通过资格终审后将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送交所属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
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新考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分级别、分专业汇总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到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技术处(金水区玉凤路与福元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初审,初审通过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50米出版大厦二楼)进行资格终审,最后将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于8月29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16年9月2日前将《汇总审批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