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一级消防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已发布。各地有所不同。具体领证时间以当地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请看以下具体的详情。
各市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通知:
2016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区直考区合格人员请于2017年6月5、6日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二楼大厅(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原世纪五路)领取证书。领取时请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盟市考生办理证书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包头市公务员局职称科:0472-6169341、6169343
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0470-8236460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0482-8266117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0475-2297996、2297995、2297992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0476-8330744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0479-8235702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0474-8150963、8308403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0477-8586210
巴彦淖尔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478-8527232、8527231
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0473-3158037
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0483-8588301、8771033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须知: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需经注册后生效,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注册证的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三年之后需要进行延续注册,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各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