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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 | “(2)骨架-空隙结构:此结构粗集料所占比例大,细集料很少甚至没有,粗集料可互相嵌锁形成骨架;但细集料过少容易在粗集料之间形成空隙,这种结构内摩擦角φ高,黏聚力c较低,如沥青碎石混合料(AM)等。” | P4 | “(2)骨架-空隙结构:此结构粗集料所占比例大,细集料很少甚至没有,粗集料可互相嵌锁形成骨架;但细集料过少容易在粗集料之间形成空隙,这种结构内摩擦角φ高,黏聚力c较低,如沥青碎石混合料(AM)和排水沥青混合料(OGFC)等。” |
P9 | “城镇道路路基(路床)本身及有关的土(石)方、沿线的涵洞、挡土墙、路肩、边坡、排水管线等项目。” | P9 | “城镇道路路基(路床)本身及有关的土(石)方、沿线的涵洞、挡土墙、路肩、边坡、各种管线等项目。” |
P10 | “(4)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对路基进行天然含水量、液限、塑限、标准击实、CBR试验,必要时应做颗粒分析、有机质含量、易溶盐含量、冻胀和膨胀量等试验。” | P10 | “(4)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对路基进行天然含水量、液限、塑限、标准击实、CBR试验,必要时应做颗粒分析、有机质含量、易溶盐含量、冻胀和膨胀量等试验。弄清沿线缺土、弃土、余土、借土的地段和数量,便于土方平衡调度。” |
P16 | “(二)运输与摊铺 (1)拌成的稳定土类混合料应及时运送到铺筑现场。” | P16 | “(二)运输与摊铺 (1)拌成的稳定土类混合料应及时运送到铺筑现场。水泥稳定土自搅拌至摊铺完成,不应超过3h。” |
P17 | “(2)摊铺好的稳定土应当天碾压成型,碾压时的含水量宜在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内。” | P17 | “(2)摊铺好的稳定土应当天碾压成型,碾压时的含水量宜在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内。水泥稳定土宜在水泥初凝前碾压成活。” |
P17 | “(4)混合料的养护采用湿养,始终保持表面潮湿,也可采用沥青乳液和沥青下封层进行养护,养护期为7~14d。” | P17 | “(4)混合料的养护采用湿养,始终保持表面潮湿,也可采用沥青乳液和沥青下封层进行养护,养护期视季节而定,养护期为7~14d。” |
P18 | “(1)碾压前和碾压中应先适量洒水。” | P18 | “(1)碾压前和碾压中应先适量洒水,保持砂砾湿润,但不应导致其层下翻浆。” |
P19 | “(一)透层与粘层 (1)铺筑沥青混合料面层前,应在基层表面喷洒透层油,在透层油完全渗入基层后方可铺筑面层。施工中应根据基层类型选择渗透性好的液体沥青、乳化沥青作透层油。沥青路面透层油材料的规格、用量和洒布养护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的有关规定。” | P19 | “(一)透层与粘层 (1)铺筑沥青混合料面层前,应在基层表面喷洒透层油,施工中应根据基层类型选择渗透性好的液体沥青、乳化沥青作透层油。用于石灰稳定土类或水泥稳定土类基层的透层油宜紧接在基层碾压成型后表面稍变干燥,但尚未硬化的情况下喷洒,洒布透层油后,应封闭交通。透层油洒布后的养护时间应根据透层油的品种和气候条件由试验确定。沥青路面透层油材料的规格、用量和洒布养护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的有关规定。” |
P20 | “(5)摊铺机应采用自动找平方式。下面层宜采用钢丝绳引导的高程控制方式。中、上面层宜采用平衡梁或滑靴并辅以厚度控制方式摊铺。” | P20 | “(5)摊铺机应采用自动找平方式。下面层宜采用钢丝绳或路缘石、平石控制高程与摊铺厚度,上面层宜采用导梁或平衡梁的控制方式。” |
P20 | “(7)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应根据试铺试压确定。应随时检查铺筑层厚度、路拱及横坡,并辅以使用的沥青混合料总量与面积校验平均厚度(见表2K311041-1)。” | P20 | “(7)松铺系数应根据混合料类型、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等通过试铺试压确定。施工中应随时检查铺筑层厚度、路拱及横坡,并辅以使用的沥青混合料总量与面积校验平均厚度。试铺时,松铺系数初始取值可参考表2K311041-1,在所示范围内选定。” |
P22 |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 1-2008规定,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自然降温至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 | P22 | “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自然降温至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 |
P23 | “(3)摊铺机应采用自动找平方式,中、下面层宜采用钢丝绳或铝合金导轨引导的高程控制方式,铺筑改性沥青混合料和SMA混合料路面时宜采用非接触式平衡梁。” | P23 | “(3)摊铺机应采用自动找平方式,中、下面层宜采用钢丝绳或导梁引导的高程控制方式,铺筑改性沥青混合料和SMA混合料路面时宜采用非接触式平衡梁。” |
P26 | “(四)接缝 (1)普通混凝土路面的胀缝应设置胀缝补强钢筋支架、胀缝板和传力杆。胀缝应与路面中心线垂直;缝壁必须垂直;缝宽必须一致,缝中不得连浆。缝上部灌填缝料,下部安装胀缝板和传力杆。” | P26 | “(四)接缝 (1)普通混凝土路面的胀缝应设置胀缝补强钢筋支架、胀缝板和传力杆。胀缝应与路面中心线垂直;缝壁必须垂直;缝宽必须一致,缝中不得连浆。缝上部灌填缝料,下部安装胀缝板和传力杆。当一次铺筑宽度小于面层加硬路肩总宽度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纵向施工缝。” |
P34 |
| P34 | 相关规范做了一些调整。 |
P37 |
| P36 | 相关规范做了一些调整。 |
P37 | “(3)钢筋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防止锈蚀、污染和变形。” | P36 | “(3)钢筋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防止锈蚀、污染和变形。在工地存放时应按不同品种、规格,分批分别堆置整齐,不得混杂,并应设立识别标志,存放的时间宜不超过6个月;存放场地应有防、排水设施,且钢筋不得直接置于地面,应垫高或堆置在台座上,顶部应采用合适的材料覆盖,防水浸、雨淋。” |
P37 | “(5)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热轧光圆钢筋制作,不得以其他钢筋替代,且其使用时的计算拉应力应不大于50MPa。” | P37 | “(5)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热轧光圆钢筋制作,不得以其他钢筋替代,且其使用时的计算拉应力应不大于65MPa。” |
P37 | “(3)机械连接接头适用于HRB335 HRB400带肋钢筋的连接。机械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2016的有关规定。” | P37 | “(3)机械连接接头的适用范围、工艺要求、套筒材料及质量要求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107-2016的有关规定。钢筋连接用套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163-2013的有关规定。” |
P38 | “施工现场可根据结构情况和现场运输起重条件,先分部预制成钢筋骨架或钢筋网片,入模就位后再焊接或绑扎成整体骨架。 为确保分部钢筋骨架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可在钢筋的部分交叉点处施焊或用辅助钢筋加固。” | P38 | “施工现场可根据结构情况和现场运输起重条件,先分部预制成钢筋骨架或钢筋网片,入模就位后再焊接或绑扎成整体骨架。为确保分部钢筋骨架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可在钢筋的部分交叉点处施焊或用辅助钢筋加固;运输时应采用适宜的装载工具,并应采取增加刚度、防止其扭曲变形的措施。” |
P39 | “(4)应在钢筋与模板之间设置垫块,确保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垫块应与钢筋绑扎牢固、错开布置。” | P39 | “(4)应在钢筋与模板之间设置垫块,确保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垫块应与钢筋绑扎牢固、错开布置。混凝土浇筑前, 应对垫块的位置、数量和紧固程度进行检查。” |
P43 |
| P42 | 增加“(3)金属管道在室外存放时,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 |
P43 | “1)管道进场时,应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核对其类别、型号、规格及数量,应对外观、尺寸、抗(局部横向或均布)荷载性能、(承受局部横向荷载或弯曲后)抗渗漏性能进行检验。检验方法应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 | P42 | “1)管道进场时,应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核对其类别、型号、规格及数 量,应对外观、尺寸、径向刚度和抗渗漏性能进行检验。检验方法应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 |
P43 |
| P43 | 增加“(8)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连接器和锚垫板表面应无污物、锈蚀、机械损伤和裂纹。” |
P45 |
| P44 | 增加“(5)应对张拉力、压力表读数、伸长值、锚固回缩量及异常情况处理等作出详细记录。” |
P59 | “3.人工挖孔 (2)挖孔桩截面一般为圆形,也有方形桩;孔径1200~2000mm,最大可达3500mm;挖孔深度不宜超过25m。 (3)采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支护孔壁技术,护壁的厚度、拉结钢筋、配筋、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井圈中心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得大于20mm;上下节护壁混凝土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mm;每节护壁必须保证振捣密实,并应当日施工完毕;应根据土层渗水情况使用速凝剂;模板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大于2.5MPa后进行。” | P59 | “3.人工挖孔 (2)人工挖孔桩的孔径(不含孔壁)不得小于O.8m,且不宜大于2.5m;挖孔深度不宜超过25m。 (3)采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支护孔壁技术,护壁的厚度、拉结钢筋、配筋、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井圈中心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得大于20mm;上下节护壁混凝土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mm;每节护壁必须保证振捣密实,并应当日施工完毕;应根据土层渗水情况使用速凝剂;护壁模板的拆除应在灌注混凝土24h之后,强度大于5MPa时方可进行。” |
P59 | “(五)钢筋笼与灌注混凝土施工要点 (2)吊放钢筋笼入孔时,不得碰撞孔壁,就位后应采取加固措施固定钢筋笼的位置。” | P59 | “(五)钢筋笼与灌注混凝土施工要点 (2)吊装钢筋笼入孔时,不得碰撞孔壁,安装钢筋骨架时,应将其吊挂在孔口的钢护筒上,或在孔口地面上设置扩大受力面积的装置进行吊挂。安装时应采取有效的定位措施,减小钢筋骨架中心与桩中心的偏位,使钢筋骨架的混凝土保护层满足要求。” |
P133 |
| P132 | 增加“(7)施工降水排水方案(对于有地下水影响的土方施工)。” |
P134 | “(三)支撑与支护 (2)撑板支撑应随挖土及时安装。” | P133 | “(三)支撑与支护 (2)撑板支撑应随挖土及时安装。每根横梁或纵梁不得少于两根横撑。横撑的水平间距宜为1.5-2m,垂直间距不宜大于1.5m。” |
P134 |
| P134 | 增加“(8)钢板桩拔除后应及时回填桩孔且填实。采用灌砂回填时,非湿陷性黄土地区可冲水助沉;有地面沉降控制要求时,宜采取边拔桩边注浆等措施。” |
P151 | | P151 | ①固定支架作用改为:“使管道在支承点处无任何方向位移,保护弯头、三通支管不被过大的应力所破坏,并均匀分配补偿器之间管道的伸缩量,保证补偿器正常工作。” 表格新增“滚动支架;作用:近似于滑动支架;特点:变滑动为滚动,减少与管道的摩擦力,一般只用于热媒温度较高和规格较大且无横向位移的架空敷设管道上。” |
P151 | “(1)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在管道安装、检验前完成。支、吊架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标高和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安装应平整,埋设应牢固。” | P150 | “(1)管道支、吊架的制作与安装是管道安装中的第一道工序,应在管道安装、检验前完成。支、吊架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标高和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安装应平整,埋设应牢固。” |
P151 | “(3)管道支架支承面的标高可采用加设金属垫板的方式进行调整,垫板不得大于两层,垫板应与预埋铁件或钢结构进行焊接。” | P150 | “(3)管道支架支承面的标高可采用加设金属垫板的方式进行调整,垫板不得大于两层,厚的宜放在下面,垫板应与预埋铁件或钢结构进行焊接,不得加于管道和支座之间。 ” |
P154 | 表2K315023-2中自然补偿的特点“利用管道自身的弯头来进行补偿,是最简单经济的补偿,在设计中首先采用但一般补偿量较小,且管道变形时产生横向位移。” | P153 | 表2K315023-2中自然补偿的特点“利用管道自身的弯头来进行补偿,是最简单经济的补偿,在设计中首先采用但一般补偿量较小,且管道变形时产生横向位移。管道系统中弯曲部件的转角应小于150°,否则会产生侧移,严重时破坏管道系统。” |
156 | 第一段最后一句话“在滑动支架上应安装滚动支座。” | P153 | 改为“应安装滚动支座。” |
P163 | “①套管埋设的深度:铁路轨道至套管顶不应小于1.20m,并应符合铁路管理部门的要求。” | P161 | “①套管埋设的深度应符合铁路管理部门的要求。 ” |
P164 | “2)燃气管道至规划河底的覆土厚度,应根据水流冲刷条件确定,对不通航河流不应小于0.5m;对通航的河流不应小于1.0m,还应考虑疏浚和投锚深度。” | P193 | “2)燃气管道至规划河底的覆土厚度,应根据水流冲刷条件及规划河床标高确定,对于通航河流,还应考虑疏浚和投锚深度。” |
P168 | “(一)聚乙烯管道优缺点 与传统管材相比,聚乙烯管道具有重量轻、耐腐蚀、阻力小、节约能源、安装方便、造价低等优点,受到了城镇燃气行业的青睐。另外一个优点是可缠绕,可作深沟熔接,可使管材顺着深沟蜿蜒敷设,减少接头数量,抗内、外部及微生物的侵蚀,内壁光滑流动阻力小,导电性弱,无需外层保护及防腐,有较好的气密性,气体渗透率低,维修费用低,经济优势明显。但与钢管相比,聚乙烯管也有使用范围小,易老化,承压能力低,抗破坏能力差等缺点,所以聚乙烯管材一般用于中、低压燃气管道中。” | P166 | “(一)聚乙烯管道优缺点 与传统管材相比,聚乙烯管道具有重量轻、耐腐蚀、阻力小、柔韧性好、节约能源、安装方便、造价低等优点,受到了城镇燃气行业的青睐。另外一个优点是可缠绕,可作深沟熔接,可使管材顺着深沟蜿蜒敷设,减少接头数量,抗内、外部及微生物的侵蚀,内壁光滑流动阻力小,导电性弱,无需外层保护及防腐,有较好的气密性,气体渗透率低,维修费用低,经济优势明显。但与钢管相比,聚乙烯管也有使用范围小,易老化,承压能力低,抗破坏能力差等缺点,所以聚乙烯管材一般用于中、低压燃气管道中,但不得用于室外明设的输配管道。” |
P172 | “为了保证管网的安全运行,并考虑到检修、接线的需要,在管道的适当地点设置必要的附属设备。这些设备包括阀门、补偿器、排水器、放散管等。” | P170 | “为了保证管网的安全运行,并考虑到检修、接线的需要,在管道的适当地点设置必要的附属设备。这些设备包括阀门、绝缘接头、补偿器、排水器、放散管、阀门井等。” |
P173 |
| P171 | 新增“三、绝缘接头 绝缘接头,即对同时具有埋地钢质管道要求的密封性能和电化学保护工程所要求的电绝缘性能管道接头的统称,包括一对钢质凸缘法兰、固定套、密封件、法兰间的绝缘环及法兰与固定套间的绝缘环、绝缘填料及与法兰小端分别焊接的一对钢质短管,其作用是将燃气输配管线的各段间、燃气调压站与输配管线间相互绝缘隔离,保护其不受电化学腐蚀,延长使用寿命。 1.安装环境要求 (1)埋地的绝缘接头应位于管道的水平或竖直管段上,不应安装在常年积水或管道走向的低洼处。 (2)绝缘接头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和维护,宜设置在进、出场站紧急切断阀(ESD阀)组外。 (3)绝缘接头与管件之间宜有不少于6倍公称直径且不小于3m的距离。 (4)绝缘接头安装两端12m范围内不宜有待焊接死口。 (5)绝缘接头不应作为应力变形的补偿器。 2.安装焊接要求 (1)绝缘接头与相连管线焊接前应按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2)施焊前,应对绝缘接头外观、尺寸和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焊接。 (3)绝缘接头与管道组焊前,应将焊接部位打磨干净,确保焊接部位无油脂或其他有可能影响焊接质量的缺陷。 (4)绝缘接头与管道焊接时应保证与管道对齐,不得强力组对,且应保证焊接处自由伸缩、无阻碍。 (5)现场安装焊接时,绝缘接头中间部位温度不应超过120℃,必要时应采取冷却措施。 (6)焊接过程中,不应损坏绝缘接头内、外表面防腐层,确保绝缘接头不受到机械损坏、不出现变形。 (7)焊接后的绝缘接头与管线应按管线补口要求进行防腐,防腐作业时绝缘接头的表面温度不应高于120℃。” |
P174 |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依次进行管道吹扫、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采用水平定向钻和插入法敷设的聚乙烯管道,功能性试验应在敷设前进行;在回拖或插入后,应随同管道系统再次过行严密性试验。事前应编制试验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做好交底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及附近民众与设施的安全。” | P172 |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依次进行管道吹扫、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并应合格。采用水平定向钻和插入法敷设的聚乙烯管道,功能性试验应在敷设前进行;在回拖或插入后,应随同管道系统再次过行严密性试验。事前应编制试验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做好交底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及附近民众与设施的安全。输配管道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时,所发现的缺陷必须待试验压力降至大气压后方可进行处理,处理后应重新进行试验。” |
P176 | 删掉“填埋场总体设计中包含填埋区、场区道路、垃圾坝、渗沥液导流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填埋气体导排及处理系统、封场工程及监测设施等综合项目。填埋区的占地面积宜为总面积的70%~90%,不得小于60%。填埋场宜根据填埋场处理规模和建设条件做出分期和分区建设的安排和规划。填埋场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同时还应防止地下水进入填埋区。” | P174 | 新增“一、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一般规定 (1)填埋场应配置垃圾坝、防渗系统、地下水与地表水收集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填埋作业、封场覆盖及生态修复系统、填埋气导排处理与利用系统、安全与环境监测、污水处理系统、臭气控制与处理系统等。 (2)填埋场用地面积和库容应满足工作年限不小于10年。 (3)填埋场应设置围栏、大门等设施,防止自由进入现场非法倾倒,发生安全事故。” |
P176 | 删除“一、泥质防水层施工”和“二、土工合成材料膨润土垫(GCL)施工”的相关内容。 | P175 | 新改内容:“本条介绍压实黏土防渗层、膨润土防水毯、高密度聚乙烯膜防渗层施工技术要求。 一、压实黏土防渗层施工 (一)压实黏土防渗层的土料选择 (1)压实黏土防渗层施工所用的土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粒径小于0.075mm的土粒干重应大于土粒总干重的25%。 2)粒径大于5mm的土粒干重不宜超过土粒总干重的20%。 3)塑性指数范围宜为15~30。 (2)宜先在填埋场当地查勘满足上述要求的土料场,料场查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试坑和钻孔确定黏土料场的垂直和水平分布范围(试坑或钻孔的位置应均匀分布于同一网格图上;地质图上应标明地质成因、试验结果、土的分类以及每一主要土层的描述)。为保障土料充分及质量稳定,宜选择厚度不小于1.5m的黏土料场。 2)拟采用的黏土料场中宜每lOOm2设置1个取样点,取样点总数不应少于5个。每个取样点的土样应进行颗粒分析和界限含水率试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2019的规定。 (二)压实黏土的含水率及干密度控制 在进行压实黏土防渗层施工时,最重要的就是对土进行含水率和干密度的合理控制。因此,设计合格的压实黏土防渗层关键是建立所选土料的干密度、含水率与饱和水力渗透系数的关系。确定上述关系主要采用击实试验和渗透试验。其屮击实试验采用修正普氏击实试验、标准普氏击实试验和折减普氏击实试验三种击实试验,标准普氏击实试验即为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2019的轻型击实试验,折减普氏击实试验与轻型击实试验基本相同,不同在于以每层15击代替了每层25击,修正普氏击实试验 采用与标准普氏击实试验同样的击实筒,不同在于锤重为4.5kg,落距为45.7cm,层数为 5层,以上三种试验的技术指标比较如表2K316012-1所示。采用修正普氏击实试验、标准普氏击实试验和折减普氏击实试验三条击实曲线顶点连接而成的曲线就是最佳击实峰值曲线。 三种击实试验的比较表 2K316012-1试验类型锤重(kg )落高(cm)击实分层数每层锤击数修正普氏试验4.545.7525标准普氏试验2530.5325折减普氏试验2.530.5315 (1)压实黏土防渗层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含水率和干密度,以达到防渗和抗剪强度的要求。 (2)应对选用的土料分别进行修正普氏击实试验、标准普氏击实试验和折减普氏击实试验,在含水率和干密度图中应分别绘出以上三种试验的击实曲线,并应按照图中三条击 实曲线的顶点确定最佳击实峰值曲线。土样的最佳击实曲线如图2K316012-1所示。 (3)应采用位于最佳击实峰值曲线湿边(即含水率大的一边)的每个击实试样进行渗透试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2019的规定。应按图2K316012-2的要求绘制含水率和干密度图,确定所有满足饱和渗透系数要求的区域。 (4)对满足饱和渗透系数区域中的试样应进行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50kPa,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2019的规定。应按图2K316012-3的要求绘制含水率和干密度图,确定满足饱和渗透系数和抗剪强度的含水率和干密度控制指标。 (5)经过添加膨润土等添加剂改性的土料满足本条一、(二)(4)的规定时,可用作压实黏土防渗层材料。
(三)压实黏土防渗层的施工质量控制 (1)压实黏土防渗层的含水率与干密度施工控制指标应符合本条一、(二)(4)中的规定。 (2)填筑施工前应通过碾压试验确定达到施工控制指标的压实方法和碾压参数,包括含水率、压实机械类型和型号、压实遍数、速度及松土厚度等。 (3)当压实黏土防渗层位于自然地基上时,基础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 51403—2021的规定。 (4)当压实黏土防渗层铺于土工合成材料之上时,下卧土工合成材料应平展,并应避免碾压时被压实机械破坏。 (5)压实黏土防渗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主要采用无振动的羊足碾分层压实,表层应采用滚筒式碾压机压实。 2)松土厚度宜为200~300mm,压实后的填土层厚度不应超过150mm。 3)各层应每500m2取3~5个试样进行含水率和干密度测试,应满足本条一、(三)(1)中规定的施工控制指标;同时对每个试样进行压实度计算。 4)在后续层施工前,应将前一压实层表面拉毛,拉毛深度宜为25mm,可计入下一层松土厚度。 二、膨润土防水毯铺设 (一)膨润土防水毯选用 (1)用于垃圾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的膨润土防水毯应使用钠基膨润土防水毯,可选用天然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人工钠基膨润土防水毯。选用的钠基膨润土防水毯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钠基膨润土防水毯》JG/T 193—2006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膨润土体积膨胀度不应小于24mL/(2g)o 2)抗拉强度不应小于800N/(100mm)o 3)抗剥强度不应小于65N/(10cm)o 4)渗透系数应小于5X10-11m/so 5)抗静水压力0.4MPa/(lh),无渗漏。 (2)应根据防渗要求选用粉末型膨润土防水毯或颗粒型膨润土防水毯,防渗要求高的工程中应优先选用粉末型膨润土防水毯。 (3)应保证膨润土平整度,并防止缺土。 (4)垃圾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中的膨润土防水毯应表面平整,厚度均匀,无破洞、破边现象。针刺类产品的针刺应均匀密实,并应无残留断针。 (二)膨润土防水毯施工 (1)膨润土防水毯贮存应防水和防潮,并应避免暴晒、直立与弯曲。膨润土防水毯不应在雨雪天气下施工。 (2)膨润土防水毯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自然与基础层贴实,不应折皱、悬空。 2)应以品字形分布,不得岀现十字搭接。 3)边坡施工应沿坡面铺展,边坡不应存在水平搭接。 (3)施工时,卷材宜绕在刚性轴上,借挖土机、装载机结合专用框架起吊铺设,应铺放平整无折皱,不得在地上拖拉,不得直接在其上行车;当边坡铺设膨润土防水毯时,严禁沿边坡向下自由滚落铺设。坡顶处材料应埋入锚固沟锚固。 (4)膨润土防水毯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铺设的连接应采用搭接。搭接膨润土防水毯应在下层膨润土防水毯的边缘150mm处撒上膨润土粉状密封剂,其宽度宜为50mm,重量宜为O.5kg/m2。当膨润土防水毯材料的一面为土工膜时,应焊接。 2)膨润土防水毯及其搭接部位应与基础层贴实且无折皱和悬空。 3)搭接宽度为250±50mm。 4)局部可用钠基膨润土粉密封。 5)坡面铺设完成后,应在底面留下不少于2m的膨润土防水毯余量。 (5)膨润土防水毯铺设时,应随时检查外观有无缺陷,当发现缺陷时,应及时采取修补措施,修补范围宜大于破损范围300mm。膨润土防水毯如有撕裂等损伤应全部更换。 (6)膨润土防水毯在管道或构筑立柱等特殊部位施工,可首先裁切以管道直径加500mm为边长的方块,再在其中心裁剪直径与管道直径等同的孔洞,修理边缘后使之紧密套在管道上;然后在管道周围与膨润土防水毯的接合处均匀撒布或涂抹膨润土粉。方形构筑物处的施工可参照上述方法执行。遇有贯穿物或与结构物连接处,膨润土防水毯与周边接触处应密闭。 (7)在膨润土防水毯施工完成后,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任何人员不得穿钉鞋等在上面踩踏,车辆不得直接在上面碾压。验收以后,应做好防水、防潮保护。” |
P184 |
| P185 | 新增“四、防渗系统工程施工完成后,在填埋垃圾前,应对防渗系统进行全面的渗漏检测,并确认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
P186 | “(三)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建在下列地区 (1)国家、地方自然保护区和珍贵动植物保护区。 (2)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水源保护区。 (3)填埋库区与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河流和湖泊50m以内地区。 (4)洪泛区和泄洪道。 (5)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 (6)填埋库区与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民用机场3km以内地区。 (7)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及生物学研究考察区。 (8)军事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 P186 | “(三)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建在下列地区 (1)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 (2)洪泛区和泄洪道。 (3)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和岩溶发育区。 (4)自然保护区。 (5)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及生物学研究考察区。” |
P187 | “(三)渗滤液处理 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无法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需要进行处理后排放。但在暴雨的时候因渗滤液超出处理能力而直接排放,严重污染环境。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对环境污染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 P187 | “(三)渗滤液处理 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无法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需要进行处理后排放。但在暴雨的时候因渗滤液超出处理能力而直接排放,严重污染环境。” |
P187 |
| P187 | 新增“(六)安全与环境监测 (1)应对填埋场垃圾堆体、垃圾坝及周边山体边坡的稳定安全进行监测,包括堆体中渗沥液液位、堆体位移、垃圾坝位移、周边山体边坡位移等。 (2)应对垃圾填埋场周边地下水、地表水、大气、排放污水、场界噪声、苍蝇密度等进行定期监测。” |
P188 | “竣工测量为市政公用工程的验收提供技术依据,为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及改造扩建提供基础资料。” | P188 | “竣工测量为市政公用工程的验收提供技术依据,为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及改造扩建提供基础资料,应具有很好的几何精度。” |
P188 | “(二)准备工作 (5)进行土方测量,以便场地的土地平整及土方计算。” | P188 | “(二)准备工作 (5)场地测图及土方计算。” |
P188 | “(6)一个单体工程的定位桩和与其相应的结构物的距离宜保持一致。不能保持一致时,必须在桩位上予以准确、清晰的标注。” | P188 | “(6)一个结构工程的定位桩和与其相应的结构物的距离宜保持一致。不能保持一致时,必须在桩位上予以准确、清晰的标注。” |
P188 | “二、常用仪器及测量方法 市政公用工程常用的施工测量仪器主要有: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包括光学水准仪、自动安平水准仪、数字水准仪)、平板仪、测距仪、激光准直(指向)仪、卫星定位仪器(如GPS-RTK) 及其配套器具等。下面就其中主要仪器进行介绍。” | P189 | “二、常用仪器及测量方法 市政公用工程常用的施工测量仪器主要有: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包括光学水准仪、自动安平水准仪、数字水准仪)、平板仪、测距仪、激光准直(指向)仪、卫星定位仪器(如GPS、BDS) 及其配套器具等。下面就其中主要仪器进行介绍。” |
P189 | 删除“4)对于J2精度的经纬仪,如果上、下两半测回角值之差不大于±12",认为观测合格。此时,可取上、下两半测回角值的平均值作为一测回角值β。” | P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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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90 | | P190 | |
P190 |
| P190 | 新增“5)当观测方向不多于3个时,可不归零。 6)当观测方向多于6个时,可进行分组观测。分组观测应包括两个共同方向,其中一个应为共同零方向。两组观测角之差,不应大于同等级测角中误差的2倍。分组观测的最后结果,应按等权分组观测进行测站平差。 7)各测回间宜按180°除以测回数配置度盘。当采用伺服马达全站仪进行多测回自动观测时,可不配置度盘。 8)应取各测回水平角观测的平均值作为测站成果。” |
P192 |
| P192 | 城镇道路施工测量新增“(8)为保证测量放线的精确,应对所用测量控制桩进行校核。” |
P192 | “(二)城市桥梁施工测量 (1)依据现场条件设置桥梁工程的各类控制桩,包括桥梁中线桩及墩台的中心桩和定位桩等。” | P192 | “(二)城市桥梁施工测量 (1)依据现场条件设置桥梁工程的各类控制桩,包括桥梁中线桩及墩台的中心桩和定位桩等。临时放样应依据控制桩。” |
P192 |
| P193 | 新增“(三)水厂施工测量 (1)矩形建(构)筑物应据其轴线平面图进行施工各阶段放线;圆形建(构)筑物应据其圆心施放轴线、外轮廓线。 (2)沿构筑物轴线方向,根据主线成果表复核无误后,分别在构筑物两侧各算出控制点,用极坐标法精确放出此控制点,为了能够在距构筑物较近的地方进行施工放样,防止在构筑物施工中由于现场通视条件限制而无法进行构筑物轴线放样,在基坑上、下均布设控制点。横轴的布点原理跟纵轴一样,布设控制点时考虑到不受施工的影响,保证构筑物之间的顺利贯通。 (3)矩形水池依据四角桩设置池壁、变形缝、后浇带、立柱隔墙的施工控制网桩。对于水池各部轴线关系及各点的标高,应按照设计图事先完成内业工作,并绘制成轴线与标高关系图。 (4)圆形池按水厂总平面测量控制网,设定圆形池中心线、外轮廓线及轴向控制桩(呈十字形布置);测设专用水准点,水准点及轴向控制桩应埋设加固,根据施工图要求尺寸及标高进行内业准备。对于水池中心线及轴线各点的标高,应按照设计图事先完成内业工作,并绘制成轴线与标高关系图。 (5)斜锥形底部按设计图纸尺寸,先计算底板及垫层表面的各控制点高程,绘制高程控制图,或放实物大样量出各控制点的高程及半径尺寸;设定中心桩,测定各控制点的高程桩(间距不得超过3m);按各控制点的高程,支搭环型模板或混凝土饼控制成型面。 (6)明挖基坑需在适当距离外侧设置控制点(龙门桩)定位,以便随时检查开挖范围的正确性。 (7)为方便校核,应在池体中心位置搭设稳固的操作平台,并保证平台中心位置准确。 (8)为确保测量放线的精确,定期对所用基准桩点进行校核。” |
P192 | “(三)管道施工测量 (1)管道工程各类控制桩,包括起点、终点、折点、井位中心点、变坡点等特征控制点。排水管道中线桩间距宜为10m,给水管道、燃气管道和供热管(沟)道的中心桩间距宜为 15-20m。 (2)检查井等附属构筑物的平面位置放线:矩形井室应以管道中心线及垂直管道中心线的井中心线为轴线进行放线;圆形井室应以井底圆心为基准进行放线;扇形井室应以圆心和夹角为基准进行放线。 (3)排水管道工程高程应以管内底高程作为施工控制基准,给水等压力管道工程应以管道中心高程作为施工控制基准。井室等附属构筑物应以内底高程作为控制基准,控制点高程测量应采用附合水准测量。 (4)在挖槽见底前、浇筑混凝土基础前、管道铺设或砌筑构筑物前,应校测管道中心及高程。 (5)分段施工时,相邻施工段间的水准点宜布设在施工分界点附近,施工测量时应对相邻已完成管道进行复核。 (6)管线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管线竣工测量。” | P193 | “(四)管道施工测量 (1)各类管道工程施工测量控制点,包括起点、终点、折点、井室(支墩、支架)中心点、变坡点等特征控制点。重力流排水管道中线桩间距宜为10m,给水管道、燃气管道和供热管(沟)道的中心桩间距宜为15~20m。 (2)井室(支墩、支架)平面位置放线:矩形井室应以管道中心线及垂直管道中心线 的井中心线为轴线进行放线;圆形、扇形井室应以井底圆心为基准进行放线;支墩、支架以轴线和中心为基准放线。 (3)排水管道工程高程应以管内底高程作为施工控制基准,给水等压力管道工程应以管道中心线高程作为施工控制基准。井室等附属构筑物应以内底高程作为控制基准,控制点高程测量应采用附合水准测量,采用坡度板法控制中心与高程。 (4)在挖槽见底前、施工砂石(混凝土)基础前、管道铺设或砌筑构筑物前,应校测管道中心及高程。 (5)分段施工时,相邻施工段间的水准点宜布设在施工分界点附近,施工测量时应对相邻已完成管道进行复核。 (6)管道施工控制桩点应与道路控制桩点进行复测和校核。 (7)管线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管线竣工测量。” |
P195 | | P196 | |
P196 | | P198 | |
P197 | “2.水准测量”全变 | P198 | 2. 水准观测 (1)数字水准仪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2K317012-3的规定。 (2)光学水准仪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2K317012-4的规定。 (3)两次观测高差较差超限时重测。重测后,二等水准应选取两次异向观测的合格结果,其他等级应将重测结果与原测结果分别比较,较差不超过限值时, 应取两次测量结果的平均数。 |
P197 | | P199 | |
P198 | “(一)市政公用工程特点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过程中常会因现场情况变化而致使设计变更,导致构筑物的竣工位置与设计位置存在偏差;市政公用工程竣工投入运行后,为了安全运行、方便维修及日后改(扩)建,需要保存完整的竣工资料。因此,市政公用工程竣工测量十分重要。” | P200 | “(一)市政公用工程特点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过程中常会因现场情况变化而致使设计变更,导致构筑物的竣工位 置与设计位置存在偏差;市政公用工程竣工投入运行后,为了安全运行、方便维修及日后 改(扩)建,需要保存完整、真实的竣工资料。因此,市政公用工程竣工测量至关重要,其成果应符合《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规范》CH/T 6001—2014规定。” |
P202 |
| P204 | 增加“(四)测量仪器的校检” |
P206 |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 16号),从2018日起凡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大于400万元的必须进行招标。” | P210 | “二、必须招标的项目规模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 从2018年6月1日起凡属于该规定范围内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大于400万元的必须进行招标。为指导此规定的正确实施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于 2020年10月19日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 法规[2020] 770 号)。” |
P206 |
| P210 | “三、招标投标原则”新增“《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 240 号)重申了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的决策部署。” |
P207 |
| P211 | “(四)资格审查”新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 727号)针对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依法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破除招标投标领域的各种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作出了具体要求。” |
P209 |
| P213 | “一、招标调剂”新增“6)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其招标条件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市[2019] 12号)的规定。” |
P210 |
| P215 | “(六)编制投标文件”新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办质函[2020] 489号)附则第一条明确规定: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具体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列入。” |
P214 |
| P219 | 新增“(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发、承包须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 (2)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工程量清单不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还是措施项目,不论单价项目,还是总价项目,均应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即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 (3)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
P264 | “(四)面层施工 (1)沥青面层不允许在下雨或下层潮湿时施工。雨期应缩短施工工期,加强施工现场与气象部门及沥青拌合厂联系,做到及时摊铺、及时完成碾压。 (2)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时,应勤测粗细集料的含水率,适时调整加水量,保证配合比准确性,严格掌握配合比。雨期作业工序要紧密衔接,及时浇筑、振动、抹面成型、养护。” | P269 | “(四)面层施工 (1)沥青面层不允许在下雨或下层潮湿时施工。雨期应缩短施工工期,加强施工现场与气象部门及沥青拌合厂联系,做到及时摊铺、及时完成碾压。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应有防雨措施。 (2)水泥混凝土面层施工时,搅拌站应具有良好的防水条件与防雨措施。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测定砂、石含水量,准确控制混合料的水胶比。雨天运输混凝土时,车辆必须采取防雨措施。施工前应准备好防雨棚等防雨设施。施工中遇雨时,应立即使用防雨设施完成对已铺筑混凝土的振实成型,不应再开新作业段,并应采用覆盖等措施保护尚未硬化 的混凝土面层。” |
P265 | “(四) 沥青混凝土面层 (1)城镇快速路、主干路的沥青混合料面层严禁冬期施工。次干路及其以下道路在施工温度低于5℃时,应停止施工。粘层、透层、封层严禁冬期施工。” | P270 | “(四) 沥青混凝土面层 (1)城镇快速路、主干路的沥青混合料面层严禁冬期施工。次干路及其以下道路在施工温度低于5℃时,应停止施工。当风力6级及以上时,沥青混合料面层不应施工。粘层、透层、封层严禁冬期施工。” |
P266 | “(二) 高温施工规定 (1)严控混凝土的配合比,保证其和易性,必要时可适当掺加缓凝剂,特高温时段混凝土拌合可掺加降温材料(如冰水)。尽量避开气温过高的时段,一般选择晚间施工。 (2)加强拌制、运输、浇筑、抹面等各工序衔接,尽量使运输和操作时间缩短。 (3)加设临时罩棚,避免混凝土面板遭日晒,减少蒸发量,及时覆盖,加强养护,多洒水,保证正常硬化过程。” | P270 | “(二) 高温施工规定 (1)严控混凝土的配合比,保证其和易性,必要时可适当掺加缓凝剂,特高温时段混凝土拌合可掺加降温材料(如冰水)。尽量避开气温过高的时段,一般选择早晨与晚间施工。 (2)加强拌制、运输、浇筑、抹面等各工序衔接,尽量使运输和操作时间缩短。 (3)加设临时罩棚,避免混凝土面板遭日晒,减少蒸发量,及时覆盖,加强养护,多洒水,保证正常硬化过程。 (4)采用洒水覆盖保湿养护时,应控制养护水温与混凝土面层表面的温差不大于12℃,不得采用冰水或冷水养护以免造成骤冷而导致表面开裂。 (5)高温期水泥混凝土路面切缝宜比常温施工提早。” |
P272 | “(六)桩顶混凝土不密实或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主要原因是超灌高度不够、混凝土浮浆太多、孔内混凝土面测定不准。对于桩径不大于1000mm的桩,超灌高度不小于桩长的4%;对于桩径大于1000mm桩,超灌高度不小于桩长的5%。对于大体积混凝土的桩,桩顶10m内的混凝土应适当调整配合比,增大碎石含量,减少桩顶浮浆。在灌注最后阶段,孔内混凝土面测定应采用硬杆筒式取样法测定。” | P276 | “(六)桩顶混凝土不密实或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主要原因是超灌高度不够、混凝土浮浆太多、孔内混凝土面测定不准。 根据《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中相关规定,桩顶混凝土灌注完成后应高出设计标高0.5~1m。对于大体积混凝土的桩、桩顶10m内的混凝土应适当调整配合比,增大碎石含量,减少桩顶浮浆。在灌注最后阶段,孔内混凝土面测定应采用硬杆筒式取样法测定。” |
P292 | “(七)检查室施工质量应符合的规定 (1)室内底应平顺,坡向集水坑,爬梯应安装牢固,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 P296 | “(七)检查室施工质量应符合的规定 (1)室内底应平顺,坡向集水坑,爬梯(踏步)应安装牢固,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
P297 | “3)不具备强度试验条件的管道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检测。” | P301 | “3)不具备强度试验条件的管道对接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检测。” |
P302 | “(1)开展本工程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分析: 1)本工程所处地域环境、生态、气候、水文、人文、地质等因素分析。 2)本工程施工特点、难点分析。 3)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与一般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 4)找岀本工程重大危险源及其所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5)找出本工程重大不利环境因素和生态保护要求。” | P306 | “(1)开展本工程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分析: 1)本工程所处地域环境、生态、气候、水文、人文、地质等因素分析。 2)本工程施工特点、难点分析。 3)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与一般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 4)找岀本工程重大危险源及其所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5)找出本工程重大不利环境因素和生态保护要求。 6)找出本工程职业健康不利因素和安全保护要求。” |
P302 | “(3)针对每个重大危险源可能引发的潜在事故类型、事故险兆,根据现场特点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 P306 | “(3) 针对每个重大危险源可能引发的潜在事故类型、事故险兆,作业人员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根据现场特点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
P304 | “(6)其他管理部门(或岗位)分别负责对人员、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费用、消防、卫生防疫(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的管理。” | P308 | “(6)其他管理部门(或岗位)分别负责对人员、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费用、消防、卫生防疫(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管理。” |
P306 |
| P310 | 新增“3.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专项方案的制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 的通知》(建办质函[2020 ] 489号)文件要求实施。” |
P307 | “(一) 安全教育培训 1.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1)项目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考试与继续教育培训。 (2)各类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培训。 (3)新进场各类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全过程中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季节性安全教育以及其他安全教育等。” | P311 | “(一) 安全教育培训 1.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1)项目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考试与继续教育培训。 (2)各类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培训。 (3)新进场各类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全过程中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季节性安全教育以及其他安全教育等。 (5)新冠肺炎疫情下专项疾病防控与处置教育。” |
P312 | “(5)本项目工程发生事故(险兆)时,项目部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险兆)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上级公司,再由上级公司报告项目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P316 | “(5)本项目工程发生事故(险兆)或新冠肺炎人员感染时,项目部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险兆)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上级公司,再由上级公司报告项目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项目部的应急抢险活动应在公司应急预案框架内实施。” |
P312 |
| P316 | 新增“(九)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和改进 为了检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有必要对其实施审核和改进。 (1)项目部应定期分类汇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排查、确定多发和重大安全隐患,制定纠正和预防的措施,进行专项治理。 (2)项目部应委托具有资格的人员组成审核组,在各重要施工阶段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的符合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1)审核分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两种,项目部所属公司负责实施内部审核,审核机构受委托实施外部审核。审核机构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司、项目部及其他相关方,在下列情况下宜委托审核机构对项目部进行外部审核: ①项目部管理能力不足。 ②项目部及其所属公司审核能力不足。 ③工程特殊,需要外部提供技术支持。 ④工程发生特殊意外情况,如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或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等。 3)审核组对审核发现的不合格及相应的不符合审核准则的事实应进行处置,并提出改进要求。包括分析原因,制定、实施并跟踪验证相应的纠正措施。项目部按具体要求实施整改。 4)内部审核应岀具审核报告,外部审核通过应出具认证证书,报告和证书的有效期不大于12个月。 5)每个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不应少于一次,审核通过后,该项目应定期进行监督审核。监督审核与前一次审核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宜大于6个月。当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审核。 6)审核过程应记录清晰,资料完整。 7)公司应掌控下属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情况,酌情作为对其安全考核的依据之一。 (十)资料与记录 (1)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应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沟通,运行过程应留有相应的资料和记录,作为监督、检查、考核的主要依据。 (2)安全管理体系资料和记录应实行项目总承包负责制。 (3)项目负责人应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资料的收集、归纳、整理、记录的管理。项目各岗位人员应独立负责本岗位安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资料与记录,按资料管理的要求,及时送达负责项目安全资料与记录的专人归档。 (4)安全管理体系资料和记录应包括策划、实施、审核、改进等相关资料和记录。 (5)安全策划的资料和记录应包括: 1)安全管理目标内容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量化指标,安全生产达标、评优目标等。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部(含专业分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批资料。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及考核奖惩办法与记录。 4)资源配置计划。 (6)实施的资料和记录应包括: 1)安全管理责任履职记录。 2)风险管控的交底、检查、整改、过程验收、应急预案演练等。 3)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对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及事件进行登记处理。 4)资源管控相关资料,包括安全教育,资源的进场验收,设施、设备与物资的目录清单,实施汇总。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等安全资料。 (7)审核资料应包括: 1)审核技术。 2)审核记录、不合格报告及整改回复等。 3)内审报告,外审认证证书。 (8)改进资料应包括: 1)日常各类安全检查整改记录。 2)审核整改完善的资料与记录。 3)管理体系阶段性评估资料。 4)公司、项目部分析总结报告。 (9)安全管理体系和审核的资料与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记录完整、及时、真实有效、字迹清楚、签章规范,不得随意涂改。 2)伴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管理同步形成。 3)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实行分级、分类保管。 4)采用信息化管理技术。 5)附有各类相关清单目录,收集汇总表,审核审批表。 (10)公司应建立管理体系审核档案,对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审报告、外审认证证书、审核报告进行保存及分析。” |
P343 | “2K332071 钢管焊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33-2005 1.0 .4条(强制性条文)规定,焊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当使用的安装设备发生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 P349 | “2K332071钢管焊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 Z6002—2010第三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焊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应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作业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复审抽考。年龄超过55岁的焊工身需要继续从事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作业,根据情况由发证机关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考试。” |
P343 | “2K332072 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的要求 根据《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33-2005 7.2.2 条(强制性条文)规定,不同级别、不同熔体流动速率、不同标准尺寸比的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应满足下列要求: 对不同级别、不同熔体流动速率的聚乙烯原料制造的管材或管件,不同标准尺寸比(SDR值)的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时,必须采用电熔连接。施工前应进行试验,判定试验连接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电熔连接。” | P349 | “2K332072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的要求 根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 55009—2021第5.1.23条和《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标准》CJJ 63—2018第5.1.2条规定,聚乙烯管材与管件、阀门的连接应采用热熔对接或电熔连接方式,不得采用螺纹连接或粘接,不得采用明火加热连接;聚乙烯管材与金属管道或金属附件连接时,应采用钢塑转换管件连接或法兰连接,当采用法兰连接时,宜设置检查井;聚乙烯管材、管件和阀门的连接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电熔连接: (1)不同级别(PE80与PE100)。 (2)熔体质量流动速率差值大于等于0.5g / (10min)(190℃,5kg )。 (3)焊接端部标准尺寸比(值)不同。 (4)公称外径小于90mm或壁厚小于6mm。” |
P343 | 删除表2K332081-1和表2K332081-2 | P349 | 新改“2K332081工程测量主要技术的有关规定 《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第421条规定了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参见表2K317012-5的规定;第425条及第426条规定的数字、光学水准仪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参见表2K317012-3及2K317012-4的规定。” |
P344 | 删除“《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2019 3.0.1 条规定: 下列基坑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1)基坑设计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 (2)开挖探度大于或等于5m的下列基坑: 1)土质基坑; 2)极软岩基坑、破碎的软岩基坑、极破碎的岩体基坑; 3)上部为土体,下部为极软岩、破碎的软岩、极破碎的岩体构成的土岩组合基坑。 (3)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4. 1.2条规定: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取仪器监测与现场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 P349 | 新增“基坑工程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基坑工程监测方案。 (2)应根据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周边环境条件、支护类型及施工场地等确定基坑工程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监测频率和监测预警值。 (3)基坑降水应对水位降深进行监测,地下水回灌施工应对回灌量和水质进行监测。 (4)逆作法施工应进行全过程工程监测。 基坑工程监测数据超过预警值,或出现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管线失稳破坏征兆时,应立即停止基坑危险部位的土方开挖及其他有风险的施工作业,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取仪器监测与现场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